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市海甸二西路18****学校宿舍3栋3单元505房业主周经钲向我局申请办理公有住房国有土地使用权分摊业务。经调查,该房屋为房改房,建筑面积为48.35㎡,房屋坐落宗地土地证号为****004210号,土地使用权人为****,该宗地已统一办理过部分公有住房土地分摊,我局将沿用原分摊方式办理该楼幢土地分摊业务。
依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规定,为保障本幢楼全体业主的权益,现我局决定通告注销登记在****名下,土地证号为****004210号项下24.18㎡土地使用权。并将其中24.18㎡土地使用权登记到周经钲名下,现予以通告。本楼幢其他业主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分摊业务时,我局不再另行通告。如有异议,请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申诉,期满不申诉则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告。
****
2024年4月28日
(经办科室:****中心,联系人:吴芊谕,电话:0898-****0553)
2024-05-17 14: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