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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社会租赁场地停放违法涉案车辆服务项目意向公告
为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向社会租赁场地停放违法涉案车辆服务项目,公告如下:
一、项目场地需求
(一)场地距离**县**10公里以内,面积不低于20亩以上,必须是合法(建设或工业)用地租赁合同期限10年以上,****停车场管理和技术资质。
(二)必须具备企业独立法人代表人,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停车场服务、拖车服务”等项目)。
(三)必须具备足够交通事故拯救、违法车辆拖运等专业车辆和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员及财务管理人员。
(四)符合上述条件者,于2024年5月24日前持相关材料(场地合同,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专业车辆行驶证等有效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到****报名。
联系人:李警官139****3883 李海燕:182****3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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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