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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殡仪馆原址**土石方及边坡支护工程答疑修改公告(第三次)
各潜(略):
现对“**市殡仪馆原址**土石方及边坡支护工程”投标人提出的疑问 ,作如下答疑回复及修改:
一、提问1、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3.3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至少载明以下内容中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未公布,严重的违背了湘建监督【(略)四条要求招标人应当公布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并对其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是至少要公布的一项内容之一。
回复: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为:土石方工程:(略).13元;边坡支护工程:(略).52元;边坡支护附属工程:(略).78元。
二、提问2、招标工程量清单总说明中,存在项目名称不一致。项目名称为**市殡仪馆原址**土石方及边坡支护工程还是**市殡仪馆原址**边坡支护工程
回复:项目名称以“**市殡仪馆原址**土石方及边坡支护工程”为准。
三、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略):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的万分之二支付逾期违约金 。
四、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改为:(略)
请自行查阅,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内容详见答疑澄清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本澄清修改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略),招标文件应以本公告澄清后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略)。
招 标 人:**市殡葬事务中心;**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管理单位);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高新开发区**坡西路40(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