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略)
我院对(略)进行国内比选,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比选。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预算金额:80(略),服务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超过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四、资金来源:(略)
五、(略):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略));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约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略)(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略),在经营活动(略)(提供声明函、成立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承诺(略));
7.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https://(略)gov.cn/)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略)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投标公司查询截图为准)
8.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副本复印件)
六、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胶装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副本可采(略),电子文档(提交Word版本和PDF版本,PDF格式为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由U盘保(略)。
(以上材料需密封)
一、比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339号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海南医院行政楼3楼采购办
报名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供应商领取比选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略)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比(略)
比选开始时间:2024年5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同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比选方式:指定专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比选地点: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339号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海南医院行政楼1楼阳光接待室
三、(略)
采 购 人:上海交(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