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区明珠大道提升改造工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7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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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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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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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新区明珠大道提升改造工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合肥高新区明珠大道提升改造工程跟踪审计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成交费率:(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 称

合肥高新区明珠大道提升改造工程跟踪审计服务

服务范围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

响应(略)

服务标准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曹稳才,丁燕,(略)

六、代理(略)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略)。2.金额:0.8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向(略)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创新公寓C座合肥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3层301室,联系电话:(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略)。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略)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略),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略)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合肥高新区明珠大道提升改造工程跟踪审计服务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成交供应商登(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略)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