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沧州市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监理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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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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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监理已由 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沧发改投资(2023)7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包括地面气象观测能力恢复提升、大气垂直观测能力恢复提升、农业气象观测能力恢复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提升 。建设地点为:(略)及有关(县)市气象局 质量标准:合格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结束止。 最高限价:575878.4 元。 标段划分:1 个标段其他: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2.2招标范围:(略)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投标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网上公示页(若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30 09:00至2024-05-0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河北沧州市气象局(植物园南门对过) 地址: 沧州市运河区新华西路北侧宏宇城商住小区11#楼102铺2层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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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联系人:

(略)

联系人: 陈工
电话:

(略)

电话: (略)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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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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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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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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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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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监理)更正公告

由于(略),原公告相(略),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略):2024-4-29 更正公告日期:2024-5-6

2、原公告内容: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更正为: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公告(略)(盖章)

2024 年5 月6 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06
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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