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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略)(建法规【2019】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住建(略))、《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增速提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117号)、我局《关于加强新开工程扬尘备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市政工程具体情况,我局对办理市政工程安全监督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进行了更新完善。工程安全监督登记材料如下:
1、办理安全(略)
2、工程项(略)
3、安全生产承诺书
4、施工合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
5、组织设计安全措施及报审表
6、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报审表
7、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拨付凭证
8、施工项目(略)